第514章希斯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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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希斯來訪
“聖火灼燒我的靈魂,吾主,原諒我所犯下的罪孽。”
“我註定要將肉身投入聖火,將靈魂並入永恒燃燒的火焰之中…。”
隔天清晨,天還沒亮,老哈什已經在地面上鋪好毛毯,點燃聖火,念誦火焰聖經。
這是虔誠的傳火幫眾每一天都要例行的工作。從幼年時哈什的父母每天就是如此,這也為他打下了每日清晨禱告的習慣。
平心而論,老哈什並不清楚為什麽學城的學士們會在萬千馬幫中選中本錢並不算多的自己。
然而他畢竟是一名馳騁商場大半輩子的老狐貍。
學城在最近幾年大有崛起之勢,攀上學城對於商人來說可是一個平步青雲的機會。
如此良機在眼前,他根本不會拒絕。
昨天的碰面會議中,為了給學士們留下個良好的第一印象,他對默格溫提出的要求幾乎全部答應下來。
此時在旅店溫暖柔軟的床鋪上睡過一晚,頭腦終於再次恢覆清醒。
他終於認識到了自己肩上的重擔或許並不想自己所想象的那麽輕松。
“走入姆比亞綠洲就能看到冥河祭祀”,這和絕大多數西方人以為“來到東土大唐就能看到飛天劍仙”一樣。他們以為神秘的東土大唐遍地都是腳踩飛劍的仙人。
然而事實卻是絕大多數商會會長在絲綢之路上行走一生,也沒有遇到過哪怕1名東陸劍修。
老哈什年年帶隊進入黑沙漠,他每年都會進入姆比亞綠洲,但坦白講…冥河祭祀這種恐怖的神選者,他一介凡人躲都躲避不及,根本不會和這幫不生不死的家夥有任何來往。
至於那神秘的“亡者之城”底比斯…以經商為目的的馬幫行商即便知道這鬼地方在哪,也完全不會想要去靠近。
這是一座僅僅存在於自由民傳說中的鬼城,據說其中封印的全部都是一些失去靈魂,但威能強大的上古不死人。
做完晨禱之後,他回頭看了一眼床鋪上依舊熟睡的妓女,此時此刻只感覺自己對他們毫無興趣可言。
輕輕拉上被子,再掏出幾枚銀幣放在床頭。
他穿衣戴帽,老哈什揉了揉自己的老腰走出自己的客房。
“難怪家大業大的老板們普遍短命,原來他們的精神每天都要遭受到如此的折磨,就連睡女人都睡不安穩。”
輕聲嘟囔著,哈什來到套房的陽臺,坐在藤椅上遙望腳下空曠的城市。
以老哈什對這片沙漠的理解,如果當真想要尋找到一位“冥河祭祀”,孟菲斯城要比姆比亞綠洲更合適一些。
因為自由民也是人。
任何社會中,有本事的能人都會希望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便心無雜念的修士…在窗明幾凈的大教堂與陰暗潮濕的草棚中,他都不難做出抉擇。
神廟祭祀們想必也是如此。
黑沙漠中的姆比亞綠洲的確能夠住人,但也就是能讓人“勉強活著”而已。哪像與文明世界接壤的孟菲斯城。
這座城市中總共擁有7條街道,其上遍布著旅店,食肆,賭坊和商鋪。
甚至妓院這裏都建起兩家,一家由法國人開設,一家由西哥特人開設。
“但我應該去哪裏找呢…。”
“換做往年,黑沙漠中走出的自由民回來這裏采買貨物,拉攏幾個自由民探一探口風並不算難。”
“但是今年…”
老哈什輕輕錘了錘灼熱的額頭。
女人的撫慰非但沒有讓他感到放松,反而心中平添了幾分煩躁。
在尼羅河床中撿到一百多車貨物…原本以為這是天降橫財,沒想到現在成了燙手山芋。城中完全無法出貨的情況下,利益最大化的選擇是就地掉頭,返回亞歷山大港。
但這麽做,又相當於徹底得罪了皇家科學院。
更是得罪了耗費心力為他引薦的華爾道夫家族。
為了區區數千金幣,讓自己在拜占庭商圈中社死,這個選擇老哈什是一定不能做的。
“我不能把貨物在這座城市裏傾瀉掉…這麽多的行商死在沙漠中,想要繼續押送這一百多車貨物進入沙漠,我還需要補充人手。”
“至少補充30名護衛,才能抵抗沿途沙匪的劫掠…”
老哈什是個現實的人。
他從來沒有認為這名為“洛基”的強大戰士還能繼續跟隨他進入沙漠。
如果他是真正的“巴黎之王”,進入孟菲斯城相當於重返文明社會。只要他放出信鴿,他的封臣們自然會組織救兵前來營救。
當然,這人也並不一定就是傳說中的巴黎之王,或許只是一名戰力頗高的維京貴族而已。看他那一身行頭,怎麽也不像是一名需要沖進沙漠搏命之人。
(罷了,說不定他現在已經離開了吧…)
輕聲嘟囔著,老哈什將亞麻黑袍套在身上,拉開客房的木門。
走出客房來到旅店大廳,哈什揮手招來仆婦剛剛想要叫來早餐,兩個高大的身影立刻就坐到他的面前。
一人是哈什的老熟人,沙湖旅店的馬房隊長布爾蓋,而此時站在他身邊的另外一人,確實一個十足的生面孔。
“這位是…”
沙口是一條危險的道路,數十年的生存經驗讓哈什懂得了一個相當質樸的道理——生面孔並不意味著機會,反而極有可能會招致危險。
遲疑中,哈什剛想伸出右手與這名高大的男青年握一握,布爾蓋卻再次掏出酒壺,狠狠的向自己的口中灌入一大口烈酒。
“哈什老弟,我敢想你保證,你昨天分給我的那枚金幣…是你這輩子最明智的投資,沒有之一!”
布爾蓋一張老臉已經被酒精刺激的滿臉通紅,而此時,老哈什已經有了一種想要罵人的沖動。
如果不是因為好酒外加好賭,布爾蓋曾經也是一名膽大心細的商人。戒不掉的惡癖使得他僅僅風光了半生,隨後就妻離子散,現在只能蝸居在一家旅館內為行商看管馬匹。
兩人畢竟有十幾年的交清,多年來倒也相安無事。
沒想到昨天發現哈什兜裏有錢,這老家夥竟然敢胡亂帶外人算計到自己的頭上!
哈什瞇起雙眼剛剛想要給這老醉鬼一巴掌,他身邊那名一頭栗色頭發的男青年卻率先伸出厚實的手掌,並且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
“哈什老板,先不要怪罪這位朋友。”
“我昨天晚上在賭場聽到您馬幫中的兄弟談起明天的旅程,今天早晨我才拜托這位布爾蓋先生幫我代為引薦。”
“相信我,只要給我5分鐘時間,我一定向你證明我沒有惡意。”
栗發青年笑容溫暖。不同於長期在沙漠中討生活的行商,他的衣服清洗的幹幹凈凈,臉上就連胡須都修剪的整整齊齊。
就連舉止,也帶有一份與生俱來的優雅。
兩人行過握手禮,栗發青年隨後從懷中掏出一張名帖。
其上,寫著他的名字——
——希斯·布蘭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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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火灼燒我的靈魂,吾主,原諒我所犯下的罪孽。”
“我註定要將肉身投入聖火,將靈魂並入永恒燃燒的火焰之中…。”
隔天清晨,天還沒亮,老哈什已經在地面上鋪好毛毯,點燃聖火,念誦火焰聖經。
這是虔誠的傳火幫眾每一天都要例行的工作。從幼年時哈什的父母每天就是如此,這也為他打下了每日清晨禱告的習慣。
平心而論,老哈什並不清楚為什麽學城的學士們會在萬千馬幫中選中本錢並不算多的自己。
然而他畢竟是一名馳騁商場大半輩子的老狐貍。
學城在最近幾年大有崛起之勢,攀上學城對於商人來說可是一個平步青雲的機會。
如此良機在眼前,他根本不會拒絕。
昨天的碰面會議中,為了給學士們留下個良好的第一印象,他對默格溫提出的要求幾乎全部答應下來。
此時在旅店溫暖柔軟的床鋪上睡過一晚,頭腦終於再次恢覆清醒。
他終於認識到了自己肩上的重擔或許並不想自己所想象的那麽輕松。
“走入姆比亞綠洲就能看到冥河祭祀”,這和絕大多數西方人以為“來到東土大唐就能看到飛天劍仙”一樣。他們以為神秘的東土大唐遍地都是腳踩飛劍的仙人。
然而事實卻是絕大多數商會會長在絲綢之路上行走一生,也沒有遇到過哪怕1名東陸劍修。
老哈什年年帶隊進入黑沙漠,他每年都會進入姆比亞綠洲,但坦白講…冥河祭祀這種恐怖的神選者,他一介凡人躲都躲避不及,根本不會和這幫不生不死的家夥有任何來往。
至於那神秘的“亡者之城”底比斯…以經商為目的的馬幫行商即便知道這鬼地方在哪,也完全不會想要去靠近。
這是一座僅僅存在於自由民傳說中的鬼城,據說其中封印的全部都是一些失去靈魂,但威能強大的上古不死人。
做完晨禱之後,他回頭看了一眼床鋪上依舊熟睡的妓女,此時此刻只感覺自己對他們毫無興趣可言。
輕輕拉上被子,再掏出幾枚銀幣放在床頭。
他穿衣戴帽,老哈什揉了揉自己的老腰走出自己的客房。
“難怪家大業大的老板們普遍短命,原來他們的精神每天都要遭受到如此的折磨,就連睡女人都睡不安穩。”
輕聲嘟囔著,哈什來到套房的陽臺,坐在藤椅上遙望腳下空曠的城市。
以老哈什對這片沙漠的理解,如果當真想要尋找到一位“冥河祭祀”,孟菲斯城要比姆比亞綠洲更合適一些。
因為自由民也是人。
任何社會中,有本事的能人都會希望過上更好的生活。即便心無雜念的修士…在窗明幾凈的大教堂與陰暗潮濕的草棚中,他都不難做出抉擇。
神廟祭祀們想必也是如此。
黑沙漠中的姆比亞綠洲的確能夠住人,但也就是能讓人“勉強活著”而已。哪像與文明世界接壤的孟菲斯城。
這座城市中總共擁有7條街道,其上遍布著旅店,食肆,賭坊和商鋪。
甚至妓院這裏都建起兩家,一家由法國人開設,一家由西哥特人開設。
“但我應該去哪裏找呢…。”
“換做往年,黑沙漠中走出的自由民回來這裏采買貨物,拉攏幾個自由民探一探口風並不算難。”
“但是今年…”
老哈什輕輕錘了錘灼熱的額頭。
女人的撫慰非但沒有讓他感到放松,反而心中平添了幾分煩躁。
在尼羅河床中撿到一百多車貨物…原本以為這是天降橫財,沒想到現在成了燙手山芋。城中完全無法出貨的情況下,利益最大化的選擇是就地掉頭,返回亞歷山大港。
但這麽做,又相當於徹底得罪了皇家科學院。
更是得罪了耗費心力為他引薦的華爾道夫家族。
為了區區數千金幣,讓自己在拜占庭商圈中社死,這個選擇老哈什是一定不能做的。
“我不能把貨物在這座城市裏傾瀉掉…這麽多的行商死在沙漠中,想要繼續押送這一百多車貨物進入沙漠,我還需要補充人手。”
“至少補充30名護衛,才能抵抗沿途沙匪的劫掠…”
老哈什是個現實的人。
他從來沒有認為這名為“洛基”的強大戰士還能繼續跟隨他進入沙漠。
如果他是真正的“巴黎之王”,進入孟菲斯城相當於重返文明社會。只要他放出信鴿,他的封臣們自然會組織救兵前來營救。
當然,這人也並不一定就是傳說中的巴黎之王,或許只是一名戰力頗高的維京貴族而已。看他那一身行頭,怎麽也不像是一名需要沖進沙漠搏命之人。
(罷了,說不定他現在已經離開了吧…)
輕聲嘟囔著,老哈什將亞麻黑袍套在身上,拉開客房的木門。
走出客房來到旅店大廳,哈什揮手招來仆婦剛剛想要叫來早餐,兩個高大的身影立刻就坐到他的面前。
一人是哈什的老熟人,沙湖旅店的馬房隊長布爾蓋,而此時站在他身邊的另外一人,確實一個十足的生面孔。
“這位是…”
沙口是一條危險的道路,數十年的生存經驗讓哈什懂得了一個相當質樸的道理——生面孔並不意味著機會,反而極有可能會招致危險。
遲疑中,哈什剛想伸出右手與這名高大的男青年握一握,布爾蓋卻再次掏出酒壺,狠狠的向自己的口中灌入一大口烈酒。
“哈什老弟,我敢想你保證,你昨天分給我的那枚金幣…是你這輩子最明智的投資,沒有之一!”
布爾蓋一張老臉已經被酒精刺激的滿臉通紅,而此時,老哈什已經有了一種想要罵人的沖動。
如果不是因為好酒外加好賭,布爾蓋曾經也是一名膽大心細的商人。戒不掉的惡癖使得他僅僅風光了半生,隨後就妻離子散,現在只能蝸居在一家旅館內為行商看管馬匹。
兩人畢竟有十幾年的交清,多年來倒也相安無事。
沒想到昨天發現哈什兜裏有錢,這老家夥竟然敢胡亂帶外人算計到自己的頭上!
哈什瞇起雙眼剛剛想要給這老醉鬼一巴掌,他身邊那名一頭栗色頭發的男青年卻率先伸出厚實的手掌,並且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
“哈什老板,先不要怪罪這位朋友。”
“我昨天晚上在賭場聽到您馬幫中的兄弟談起明天的旅程,今天早晨我才拜托這位布爾蓋先生幫我代為引薦。”
“相信我,只要給我5分鐘時間,我一定向你證明我沒有惡意。”
栗發青年笑容溫暖。不同於長期在沙漠中討生活的行商,他的衣服清洗的幹幹凈凈,臉上就連胡須都修剪的整整齊齊。
就連舉止,也帶有一份與生俱來的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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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寫著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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